胡說星屑

Monday, November 07, 2005

很偏激的論體育

星期一, 十一月 07, 2005

我很欣賞藝術, 雖然鑑賞力不高, 也對藝術缺乏深刻的認識, 不外乎覺得好聽, 好看, 好型, 很精彩, 很感人和很有趣. 我也很欣賞藝術工作者, 希望各地的藝術能有更好的發展. 忽發奇想, 既然文字可以是藝術, 那麼寫blog 呢, 可不可以發展成為文學藝術一環?

運動的確有益身心, 自己玩玩也有樂趣. 可是我對欣賞體育體育項目的興緻就是不高, 一連串又全運又東亞運真是覺膩. 看見霍家大公子對來屆香港主辦的東南亞運動會躊躇滿志, 侃侃而談, 心想也虧得這位老氣二世祖的熱誠. 常常覺得6點半新聞加入10分鐘的體育消息很多餘, 文化消息可沒有報導? 如果說多人感興趣的怎麼不也報導娛樂新聞?

對賽的玩意還有點刺激和令人有點投入感, 可是也不值得如此吹捧, 二三十歲的大男人追著個波在草地上跑來跑去, 濺起一些泥巴, 對人類社會有什麼貢獻? 怒惱時還會一腳踢向對方上五寸下五寸! 你看世界的貧窮問題是如此嚴重, 球星身價卻動輒可以是天文數字, 真是不解, 為甚麼要給他們加上如此多的榮耀.

跳水體操尤尚可觀, 不過如何可觀也不及馬戲雜技精彩. 其他的就更是麻麻了, 老實說滑浪風帆比賽有什麼好看? 有人說國際間的體育比賽取代了爭戰, 可是我不相信沒了體育比賽就會引發更多的戰火. 至於為國家爭光, 更是感情強加諸體育活動身上的結果, 你也可以說大食比賽, 心算比賽甚至打呃最響的冠軍是為國爭光呀!

我一直說社會資源是個有限的餅, 給了這個, 就要削減別的. 發展體育要投放的資金很多, 得到的回報, 無論是對個人, 對社會, 對國家與及對人類發展都少得不成正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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